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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探讨、呼吁:一部推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书——《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出版发行

作者:杜世雄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9点击数:

 光阴似箭,转眼间,由黄藤教授任主编、张积玉教授任副主编的第三本中国民办教育研究专辑——《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又捧到读者面前了。三年多来,西安外事学院陆续推出的民办教育研究专辑在民办教育界和民办教育理论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引起国内众多学者和专家的关注。

(一)

过去的一年,对于民办教育界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对民办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年。一年来,围绕着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产权属性、政府扶持、法人治理、争创一流、选人用人、风险防范、协同发展、提升品质、混合办学、未来思考以及对历史的总结和国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借鉴等诸方面,学者们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秉守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是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不二法门,是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对民办教育的根本要求[1]。

从世界范围内看,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但扩大了高等教育机会、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提供了和公办院校相互竞争、提高办学效率的范本。当然,民办教育的发展必须在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下坚持非营利性,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消除诸如教育质量低下、教育机会不公平加剧以及专业和区域结构失衡等问题[2]。

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已然呈现出如下的特征:举办者的营利取向渐趋淡化,教育情怀日益彰显;传统的办学逻辑难以为继,遵循教育内在规律已成趋势;发展模式由“活下去”的硬实力求存向“活好活久”的软实力增强过渡;法人登记和产权制度不断完善,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政府扶持力度有所加大,经费来源有待拓展;师生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障 ,但权益保障机制仍待健全;内部规范意识增强,法人治理机构建设步伐加速;办学自主权有所扩大,放、管、服需要同步升级[3]。所以,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构建了民办高校话语权的理论空间和现实图景——话语的“本土化”是民办高校权的一种正常表达与接收的适应[4]。

展望未来,专家们认为,高等教育要面向人、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大学要成为引领思想的主阵地,为此,大学必须具备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要培养学生的批判、质疑精神,要从人的意义上去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实践的潜能,提升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这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必须重视的问题,也是民办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5]。

正是由于学者们的奔走相告、广泛参与、缜密论证,三易其稿、几经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在社会各界的期盼中终于尘埃落定,在2016117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并自201791日起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着重在党建、分类管理、治理结构、扶持优惠措施、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师生权益保障以及分类管理过渡办法等8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的出台,对于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所以,这些对民办高校而言,具有保驾护航和促进发展作用的纲领性文件,对其进行深入的研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自不待言。譬如分类管理,劳凯声[6]、环建芬[7]、刘建银[8]等学者从不同视角、不同背景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劳凯声认为,对民办学校的有效管理取决于对民办学校的合理分类,但分类管理改革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易行,所以,办学奖励、税收优惠是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中税收优惠不仅是民办学校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时也是调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政策杠杆。同样,环建芬也认为税收优惠是民办高校分类管理顶层设计理念中的应有之义,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刘建银的观点则是法人定位是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改革的前提,只有建立非营利法人和营利法人明显区分的法人体系,才能从法人角度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组织性质的制度设计,这样才能使得我国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分类管理是本次修法中最大的一个亮点,分类管理之所以最终能够进入《民办教育促进法》,既与民办教育发展的实践分不开,也与学者们从不同的理论前提出发进行缜密的论证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一句话,对民办教育发展而言,不论是对于制度的顶层设计还是各项配套措施的具体实施,必须抓住发展民办教育的核心价值,即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和提供优质教育选择。为此,李连宁提出,探讨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必须做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落实国家对民办学校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有利于保护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民间办学的积极性[9]

(二)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起,新中国的民办教育事业走过了艰难起步、推进发展、拓展延伸和调适深化的历程,从最初“国家办学的补充”到“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再到“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短短的几十年,民办教育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和公办、中外合作办学“三足鼎立”的格局。

 根据教育部网站数据统计,截至20161231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10万所,在校人数1 640.28万人。其中,民办高校742所(含独立学院266所),占到全国高校的28.58%;在校学生634.06万人,占到全国在校学生的17.14%。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显示了民办教育事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也正是基于民办教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配套文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倡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民办教育扶持的力度,形成民办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从而“有效地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这是我国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赋予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内涵和使命。

 当然,对于当前民办高校在我国的发展,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对于现阶段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10]直言民办教育发展存在三大瓶颈性难题,即:民办学校产权制度不明,制约了民办学校的发展进步;民办与公办有区别的人事制度严重制约了民办学校的队伍建设,影响了民办学校的进步;民办学校经费来源渠道的单一,导致办学经费不足,阻碍了民办学校的发展进步。因此,在新的时期要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就必须解决上述三大问题。

 针对王文源提出的上述三大问题,在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公益导向、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立德树人”发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学者们从民办高校的内、外部治理方面,分别从宏观、微观角度进行了充分的探讨,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对策略。比如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经验,董圣足[11],姚翔等[12]提出了教育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机制体制的建构。董圣足认为,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更要举措,“混合所有制”的最大特点就是产权结构多元化、治理结构多样性和运行机制灵活性。姚翔等认为,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之间寻求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效用最大化平衡点最佳的实现途径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院校。他们开出的处方是:首先是从更大投资视域对高等院校办学类型进行重新分类,是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之间有更多可能的组合;其次是明确产权结构,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第三是构建高效的治理结构,通过委托代理制度维护多元投资主体利益;最后是要优化混合所有制院校外部治理环境,提高高品质公共政策服务。

 西安外事学院七方教育研究院则认为,不论是借鉴企业改制的先进经验,还是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私立教育的长处,都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实际、立足于地方的实际,借着国家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东风,民办高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定位,牢固树立以地方发展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强校、特色培育、管理优化、文化塑造等方面狠下功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合作育人机制,推行多元考核,加强教育管理和质量监控,从而推动民办高校的转型发展[13]

 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颁布实施,对新时期高校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中国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很多地方政府、民办高校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使一流民办教育的发展更是迎来了第二春,对此,王冠、张燕认为,民办高校争创“双一流”,既是建立中国高等教育系统良好的竞争性生态环境的需求,也是中国私立大学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潮流接轨的必然趋势。民办高校争创“双一流”已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政治、经济条件以及比较优越的内部制度条件和基础性的人才培养条件,政府只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民办高校加强自身建设,找好自身定位,发展特色专业,相信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双一流”也不是不可能[14]。

 的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给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吃上了“定心丸”,很多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譬如陕西省政府为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从2017年起,将其从2012年起施行的每年扶持民办高校发展的专项资金由3个亿提高到4个亿,从而极大地促进了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尹晓敏也持相同的看法。她认为,在高等教育进入深度结构调整期,面对本科院校的激烈竞争,民办高校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双师培育和校企合作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强优势、谋特色和实现错位发展,将是民办高校深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激发创新活力及摆脱生存危机的根本途径[15]

(三)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国家和社会大力扶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同时,民办高校自身的建设尤为重要。所以,在畅谈民办高校外部治理策略的同时,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是民办高校建设中绕不开的话题。

 王华、王一涛等针对我国民办高校投资办学的性质,从法律角度探讨了民办高校举办者权利的嬗变及回归问题。王文认为,只有准确地界定民办高校举办者的权利,才可以厘清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从而有利于保障和规范其行为,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为此,必须在分类管理的框架下推进法律法规建设、明晰和保护举办者应有的权利,同时强化政府行政监督、社会中介组织舆论监督和学校内部权力制衡,约束和监督其实有权利,达到实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应有权利三者的统一[16]

 关于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黄河科技学院的胡大白董事长结合自己多年办学的经验认为,董事会的建设对于民办高校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存在制度不完善和运营不规范的弊端,但在构建中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探讨中,很多人通常参照美、日等国家私立高校董事会制度建设的经验,用“法治”“民主”等抽象标准来分析、探讨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但实际上我国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问题和西方发达国家私立教育面临的问题大不相同,如果研究中国民办教育问题的人不能突破斜着眼睛看西方的研究范式,就不能提出解决中国民办教育问题的真正方案。所以,我们只有确立自己的文化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根据中国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中国特色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建设,才能使中国的民办高校真正走上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17]

作为引领民办高校发展的关键人物——民办高校校长——的选聘和任用对于民办高校的当下的发展以致未来的走向至关重要。陈红、袁本涛[18]通过对93所民办高校现任校长的背景调查发现,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校长有两种产生方式,即学校内部产生和外部聘任。其中外聘校长平均年龄63.24岁、任期3.8年,内聘校长平均年龄52.67岁、平均任期13.8年;外聘校长多为公办高校原正、副校长或书记,多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但内聘校长则主要以教学娴熟见长。邱昆树、王一涛、石猛[19]等人则调查了238位民办高校的校长后发现,我国民办高校校长的产生主要有三种途径,即举办者兼任或家属担任、校外聘任和内部培养。其中外聘校长多为公办高校退休的领导。当外聘校长与举办者的理念发生冲突时,校长往往被迫离开学校,而内部培养校长则具有较高的忠诚度。所以,根据调查,陈文、邱文都呼吁民办高校要完善校长聘用制度,从学校特色和长期发展的前提出发,要赋予民办高校校长更大的创新空间。

 关于董事会的运营及校长的选聘,张雷生、吴丹丹借鉴世界一流私立大学——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理事会的建立和运营,对我国民办高校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出了以下的策略:首先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和大学自身章程设立理(董)事会;其次是政府和主管教育部门坚决做到不越位;第三,理(董)事会成员构成必须具有开放性、代表性等特点;第四,明确理(董)事会成员职责,严禁干涉学校事务正常运营;最后,理(董)事会要摆正与学校党委会、校委会、校工会以及其他行政组织机构的关系,同时要搞好自身定位,设立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20]。

 陶西平的观点则是,不论是进行怎样的机制体制建构,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灵活的办学机制,通过提升办学品质,推动教育供给侧改革。为此,作为民办高校的掌门人必须具有“四只眼”,即一只眼看形势、一只眼看政策、一只眼看市场、一只眼看自己,这样才能真正把民办教育办好[21]

 针对中国民办高校的现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则呼吁民办高校的改革必须遵循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倡导的“三思二律二十四字办学原则”,即办学者要有“教育家思想、战略家思想和企业家思想”,要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按照“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优化教育方式、追求教育质量”办学原则,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22]。

(四)

 学校的中心工作就是教学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赖以生存的根本,民办高校更是如此。随着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借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异军突起、风起云涌时,在民办高校课堂教学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教学方法等方面,它给民办高校,不论是一线教师、学生还是管理阶层,带来的冲击已然是巨大的,虽然人人都知道这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面对这样的冲击,和传统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需要改进的地方更多。

 基于罗特(Rotter)的控制理论和班杜拉(Bandura)的社会认知理论,史少杰、周海涛对重庆、上海、江苏三省市61所民办高校的6631名教师的教学效能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民办高校教师总体教学效能感较高,但在促进学生投入方面的效能感则较低。τ检验及方差分析显示,教师的属性特征(性别、年龄)、资历特征(学历、职称、教龄)以及岗位特征(工作性质、承担课程门数、学时量)等对教师教学效能感有显著影响。为此,史少杰等建议民办高校必须给予教师以人文关怀、专业培训、传帮结带、激发激励、结构优化,并在职称评聘和课时安排上予以扶持及合理安排[23]。

 刘静则认为,作为民办三本高校,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是民办高校在激烈的生源市场竞争中获胜的法宝之一,同时这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她以民办高校物流专业为例,基于“鱼骨图”分析法,从教学条件、投入、态度、成效四个维度探讨了民办高校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关键要素——实践教学,提出了构建立体式实践教学体系和教学质量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实践教学改革方向,并紧跟市场步伐,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需求[24]。

课程的设置是构成专业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之一,课程目标的国际化、课程内容的国际化和课程结构的国际化是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下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对新时期建设“双一流”高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全面引进西方高校课程体系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实际。为此,必须对国外大学的课程体系进行本土化改造,使之适应当地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孙珂认为,高校课程国际化是促进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必须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方面进行包括适应性、补充性和重塑性在内的本土化改造,这是保证国际先进课程经验能够在中国扎根和推广的必要前提[25]。赵蒙成、高慧则分享了美国高等教育MOOC的发展状况,在分析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对促进MOOC在我国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26]。

 从破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局出发,薛卫洋认为,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既是推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民办高校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有利途径之一,同时对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来看,不仅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滞后,而且民办高校自身办学实力薄弱以及民办高校举办者认识不足和选择犹豫等阻碍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进一步发展[27]。林金辉则认为,中外合作办学,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所以中外合作办学必须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找准结合点、明确政策界限、突出发展重点、把握准入标准、允许差别化探索[28]。刘扬、李晓燕等从学生管理视角,参考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设计了评价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满意度的五维量表,结果表明,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对合作办学教学的期望很高,但是整体满意度并不容乐观[29]。

(五)

 民办教育在我国源远流长,战国时期的养士之风和百家争鸣促进了我国私学的繁荣,并形成了私学、官学并立的局面;但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等教育却始自近代,新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则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恢复、发展起来的。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走过了曲曲折折的道路,但总体的形势却是不断发展、壮大的,目前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已形成了我国高等教育“三足鼎立”的局面。

 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的兴起,与广大人民不断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有直接的关系。1977年高考恢复后,庞大的人口和长期集聚的教育需求与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之间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以培训、自学考试辅导班等各种形式的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迅速兴起。但基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的性质,长期以来,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一直是学界争议最大的讨论话题,诸如法人类型、产权属性、准入层次、内外治理、教育教学、机制体制、监管监控,等等,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推动着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但是,综观各种探讨,在民办高等教育的研究方面仍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研究人员少、研究队伍弱、研究问题散。根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民办高校742所(含独立学院266所),但除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外,大部分省(市)的民办教育研究主要挂靠于公办高校;而且有一种奇特的现象,越是民办教育发达的地区,研究民办教育的机构、人员都比较少。民办高校内部,除西安外事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北京城市学院、黄河科技学院等成立专门的机构外,大部分民办高校没有专门研究民办教育的机构。即使成立专门机构的,但在人员配备上却主要依靠公办高校或其他相关单位退休人员,更多的人员只是挂名,专职研究人员配备极少。而作为研究成果展示的平台,虽然各民办高校都有学报等类似刊物,但除过浙江树人大学学报、黄河科技大学学报、北京城市学院学报和湖北函授大学学报为公开刊物外,其余全部为内部刊物,内刊对于调动相关研究人员积极性的作用十分有限。受机构、人员所限,有关民办教育问题的研究方向也十分分散,没有长远的规划,在民办教育问题上缺乏话语权。

 二是问题研究滞后于教育实践。新中国的民办教育发展历史虽然很短,但在我国的发展势头却非常迅猛,但基于大多数为投资办学的性质,民办教育研究在我国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很多时候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一点,也可以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在我国的演变逻辑得到印证。譬如1982年《宪法》《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热情,民办高校如雨后春笋,规模迅速扩大,但随之出现的不端办学行为又限制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继续发展。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规范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行为,但法规的原则性过强而可操作性不强,又导致民办高校的发展偏离了政策既定的目标。在民办高校的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上述反反复复的现象,根源就在于民办教育的理论研究滞后于民办教育的实践发展。截止今天,诸如“法人属性”“产权界定”“财政扶持”“分类管理”等等问题的研究仍在争议中。

 三是研究问题的范式、方向、内容等并不十分契合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因为缺乏可借鉴的成熟经验,所以在民办教育问题研究上“言必称希腊”的现象比比皆是,有很多公办高校的研究人员苑于对公办高校体制僵化的愤懑或者对西方发达国家学术自由的向往,在研究中总带有一种“西方情节”,没有完全考虑到中国国情的实际,偏重于政策的宏观诠释,缺乏应用导向和问题意识,缺少战略研究和院校研究,理论来,理论去,开出的处方往往不能对症下药。譬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已于201791日正式实施,其中分类管理是新法的亮点,但直至今日,可操作性强的理论方案仍未形成。再如,党建工作是新法的又一亮点,但民办高校谈论党建工作的研究还比较少;中介组织的监督评价机制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政府财政扶持,怎么扶持?如何监管?等等,还没有见到有分量的文章。有很多文章,多定性分析、少定量研究,重理论、轻实践,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之所以造成上述问题,原因就在于民办教育研究受个人专业背景、学科视野和知识阅历等因素所限,加之民办高校本身的科研气氛还不是很浓厚,共同研究、联合攻关更无从谈起。

 基于上述的分析,对于民办教育研究,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立足于各地、各民办高校自身的实际,加强民办教育研究队伍建设,将诸如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以及数学等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人员广揽门下,摆脱传统理论的思维定势,避开功利研究的窠臼,通过建智库、搭平台,优化机制,加大投入,内外并重,新老兼顾,上下结合,推动学术界、法律界、经济实体等社会力量以及专家、民办教育实践者展开深度合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应用研究,兼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研究真正的中国民办教育问题,促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产出,供政府决策参考,供民办高校发展借鉴,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思想贡献,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造中国民办教育事业辉煌的明天。


 

[1] 黄藤.秉守民办高等教育公益性的对策与实践[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 蒋凯.全球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影响的批判性分析[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3] 周海涛,闫丽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动向和思考[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4] 杨晓培,宋丽娟.民办高校话语权:理论空间与现实图景[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5] 李培根.期盼与挑战:高等教育要面向未来[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6] 劳凯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7] 环建芬.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的法律探析[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8] 刘建银.分类管理视野下我国民办学校法人制度改革进展与分析[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9] 李连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要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M] 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0] 王文源.破解三大发展难题 培育民办教育发展新动力[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1] 董圣足.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内涵、样态及策略[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2] 姚翔,刘亚荣.混合所有制高等院校发展的宏观治理结构探索[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3] 西安外事学院七方教育研究所.民办高校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考与路径探索研究报告[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4] 王冠,张燕.争创“双一流”:民办高校的可能与问题[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5] 尹晓敏.民办本科高校应用型发展:基础、挑战与策略[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6] 王华,王一涛,王德清.民办高校举办者权利的嬗变及回归[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7] 胡大白.关于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问题的思考[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8] 陈红,袁本涛.我国民办高校校长在任现状及选聘的思考[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9] 邱昆树,王一涛,石猛.我国民办高校校长群体特征及其政策启示[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0] 张雷生,吴丹丹.关于世界一流私立大学法人理事会运营机制的比较研究[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1] 陶西平.提升民办教育品质,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2] 王佐书.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及思考[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3] 史少杰,周海涛.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效能感及其影响因素分析[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4] 刘静.民办高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影响因素分析[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5] 孙珂.中外合作大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转向[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6] 赵蒙成,高慧.美国高等教育MOOC的历史、现状与问题[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7] 薛卫洋.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困境及突破[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28] 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质量效益及其相互关系[M]//黄藤.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17).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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